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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人事政策
 
     人 事 政 策
     
     
1、人才培养
  ①优秀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管理办法:内容包括选拔条件、程序、工作生活待遇、考核及管理、单位责任等,该办法的实施,充分调动了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,进一步发挥技术资本和人才资本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;每两年选拔一次,分技术专家、专业技术带头人、优秀科技人员和优秀技能人才四个层次,共582人月享受5000、3000、1000、500-1200元不等的特殊津贴;实现了管理、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,使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经济收入与市场价位接轨,体现了莱钢对人才的培养、激励和使用管理的高度重视。
  ②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:内容包括申报条件、评审、待遇与管理等,其目的在于培养在操作岗位上具有高超职业技能、良好职业道德、丰富实践经验、业绩贡献突出的高技能人才,实施人才强企战略,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促进企业技能水平提高和发展;每4年选拔一次,首批30名首席技师月享受特殊津贴1500元,并具有优先推荐省及以上技能人才评选的资格。
  ③开展“金蓝领”试点培训:培养急需的青年技师,实行高端带动,为高技能人才培养起示范作用;全脱产培训,以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为主,侧重现场生产工艺,聘请高校教授和现场工程技术人员、高级技师授课,148名培训合格人员单独组织参加技师考试考核。
2、职工培训
  ①职工培训管理办法:内容包括单位和职工责任、培训保障、培训项目和工作职责、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、罚则等。规范了公司职工培训工作,明确了单位与职工的培训责任、培训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、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、培训考核等,对促进职工培训工作,提高职工队伍素质,增强职工的工作能力起到积极的管理作用。
  ②职工培训费用及委托代培管理规定:内容包括培训经费开支范围、开支标准、内部收费标准、委托代培管理、责任等。加强了公司职工培训经费的管理,规范了培训费用的收支和委托代培行为,合理使用培训费用,促进公司职工培训工作的开展,并逐步建立起了市场体制下的现代企业培训制度。
  ③在职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:内容包括组织管理、选拔推荐、费用管理、学员管理和责任、学员待遇、单位责任等。规定职工经组织批准,在职学习报销学费的75%,外出学习期间的交通费、住宿费按规定报销,结业或取得学位后给予1500、3000、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;办法规范了公司在职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,提高了职工在职学习、工作积极性,适应了公司发展和建设的需要,毕业和在学研究生已达886人。
  ④职工教育教师管理办法:规范莱钢专兼职教师管理,提高集团公司职工教育专、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质量,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、创造性和聪明才智,激励教师敬业爱岗,钻研教学业务。
 3、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评聘
  ①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:内容包括机构与职责、鉴定的原则与程序、鉴定的组织与实施、鉴定的对象与条件、考评员、收费与支出、有关政策和罚则。对职工参加鉴定的条件、要求、鉴定程序等做了详细规定,对提高职工素质,规范鉴定程序,加快技能人才成长步伐起到了促进作用;在操作人员中推行一专多能,适应了公司生产建设的快速发展。积极鼓励、引导职工参加一专多能鉴定,对取得两个职业资格证书以上的人员,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-90元的津贴。
  ②技师管理办法:内容包括聘任、聘期内管理、解聘、职责和待遇、附则。规范了技师聘任程序,明确了技师的职责待遇,提高了技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  ③技师津贴标准:在聘高级技师、技师、助理技师,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00-300元、100-200元、50-100元。
4、职称评定
  制定了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意见》和《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及考核管理办法》,内容包括岗位设置、结构比例和最高职务档次、岗位及职数核定;聘任考核原则、聘任权限和期限、程序与形式、岗位调整聘任、聘约管理、考核等。实行职称评聘分开,公司宏观管理,评定资格,设置岗位,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择优自主聘任,实现谁用人谁管理,聘任什么职务享受什么待遇,打破了专业人员有资格就聘任的“铁饭碗”,调动了专业人员积极向上的主动性。
5、人力资源配置政策
形成人员竞争上岗、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。依法行使企业用工自主权,实行人员竞聘上岗、择优录用制度,建立与社会发展和企业实际相适应的用人制度,人员能进能出。
培育和完善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,促进企业内部人员合理有序流动,实现内部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。
6、毕业生工作政策
 ⑴当前引进毕业生优惠政策
集团公司根据年度毕业生计划,每年确定一次安家费发放对象、数额,具体标准如下:
①本科生:对当年度引进的急需专业本科生给予安家费(税后、下同)5000元。急需专业根据招聘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。
②硕士研究生:对当年度引进的计划内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--2万元。
安家费发放对象、具体数额每年毕业生招聘前确定,其中:硕士及以下毕业生安家费发放对象、数额由集团公司统一确定;博士、博士后安家费数额与毕业生本人协商确定。
安家费兑现办法
①硕士及以下毕业生安家费,每年3--6月份兑现,一次性发放给毕业生本人。
②博士、博士后安家费,根据与毕业生协商结果,原则上于每年3--6月份按年度等额兑现。
⑵其他政策
合同期限:首签3----5年,试用期三----六个月。
薪酬待遇:硕士毕业生月薪不低于3000元,本专科毕业生月薪1500-2000元。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各种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,包括“五险一金”及其他福利待遇
住房:集体单身宿舍,一般2—3人/间,房租80—100元/人•月(含水、电、暖)。
7、博士后科研工作政策
  制定了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暂行管理办法》,内容包括机构及职责、进站与在站管理、经费及管理、福利待遇和住房、出站及工作安排等,现已引进6名博士后科研人员,年薪10万元,提供二室一厅住房1套,配备2-4名助手,独立自主开展立项项目的科研工作,提高了莱钢的科研开发能力,带动了科研队伍的发展。
8、人事制度改革
 ①精减领导干部职数
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,实行行政和党群部门复合设置,行政、党群干部交叉任职。精减领导干部职数。
  ②健全干部选拔和任用机制
党群干部实行选任制,行政干部实行聘任制。推行竞争上岗。选举产生的干部不实行竞争上岗。
选拔、竞争到管理技术岗位的,应当具备下列资格:
  选拔、竞争到处科级领导岗位的,应当具有下一职级2年及以上任职(工作)经历,其中由正科级干部提任副处级干部的,一般应具备3年及以上正科级岗位任职经历。
  竞争一般管理、技术岗位的,应当具有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。参加机关管理、技术岗位竞争的,应当具有从事管理、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。
统配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,可参加管理、技术岗位的竞争。
  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,其中提任处级干部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。
  选拔副处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,正处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。
  选拔科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;新上管理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。
  在遵循上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,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上岗的其它条件。
  选拔科、处级干部一般应从相应职级的后备干部中产生。
  ③完善干部考核办法
  建立干部考核评价体系。采取上下结合、定性考察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,不断健全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。
  根据考核评价结果,进行奖惩任免。
民主测评中,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合计达15%--30%、在班子中排名末位、经组织考核考察认定为基本称职的,根据情况分别进行谈话、打招呼、函询、诫勉;民主测评中,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合计达30%以上、经组织考核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,或连续2年考核考察为基本称职的,或在处级干部中连续两年排名末位,予以免职。
 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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